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长期患病无法出庭会加重刑罚吗?

发布时间:2017-05-2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有时会出现被告人突患重病无法按照出庭接受审判,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及家属担心因自己不能按时出庭而遭到刑事处罚。

  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之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中止审理,以被告人身体健康为重,待其身体康复后再进行审判,同时也不会因此而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