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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情况紧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必须立即处理吗?

发布时间:2017-09-0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在现在的经济交往中,人们之间彼此进行借贷,但一些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逃避债务的履行,而出借人发现此情况后,申请法院立即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以便自己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那么,法院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因此,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保全裁定,必须立即实施,只有如此,才能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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