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语|把作风硬要求变成硬措施、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
李强:把做强国内大循环作为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的战略之举
强化精准施训实战练兵 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 15
  • 14
  • 13
  • 12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视频]衣柜里的秘密 ·[视频]深度关注丨春天里的科技盛宴 ·[视频]正风反腐在身边·记者百县行丨 烦心事变舒心事.. ·[视频]深度关注丨同心逐梦 ·[视频]天宫TV | 巳巳如意,开工大吉! ·[视频]乐至记忆|老照片里的旧时光 ·[视频]镜头对准!看《真心英雄》背后的国安故事 ·[视频]深度关注 | 黑土地上看振兴 ·[视频]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视频]我心中的中华文明丨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视频]穿越封锁线(上) ·[视频]国安微短剧《皓月》第三集 ·[视频]江河见证丨奏响保护与发展和谐乐章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衣柜里的秘密 ·[视频]深度关注丨春天里的科技盛宴 ·[视频]正风反腐在身边·记者百县行丨 烦心事变舒心事.. ·[视频]深度关注丨同心逐梦 ·[视频]天宫TV | 巳巳如意,开工大吉! ·[视频]乐至记忆|老照片里的旧时光 ·[视频]镜头对准!看《真心英雄》背后的国安故事 ·[视频]深度关注 | 黑土地上看振兴 ·[视频]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视频]我心中的中华文明丨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视频]穿越封锁线(上) ·[视频]国安微短剧《皓月》第三集 ·[视频]江河见证丨奏响保护与发展和谐乐章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公布(全文)

发布时间:2025-02-05  来源:中国政府网  字体大小[ ]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条例》共30条。

  《条例》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00号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已经2025年1月3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5年1月25日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

  本条例所称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三条 国家保护古树名木,禁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

  第四条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分级管理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全国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国务院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本级预算。

  国家鼓励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资助古树名木保护事业。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古树名木保护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传承古树名木文化,增强全社会的古树名木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八条 对古树按照下列标准实行分级保护:

  (一)树龄500年以上的,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实行二级保护;

  (三)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实行三级保护。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城市内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对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不受树龄限制。

  第九条 全国绿化委员会每10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普查间隔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适时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在普查、补充调查以及古树名木认定等工作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古树名木鉴定。

  国家鼓励单位、个人提供古树名木资源信息。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根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补充调查结果认定古树名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布。

  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认定,实行二级保护、三级保护的古树分别由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认定。

  对在一定区域内集中生长形成的古树群体,可以实行整体保护,并按照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保护等级,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认定为古树群,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布。

  古树名木的认定和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古树名木认定和分级保护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并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建设相应的保护设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规定,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并依法公布。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古树名木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涉及属于集体所有、私人所有的古树名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措施合理照顾有关单位、个人的利益。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的原则,明确有关单位、个人作为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责任人,与日常养护责任人签订日常养护协议,根据古树名木权属情况、保护等级、养护状况、养护费用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对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日常养护责任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日常养护责任人的科学养护能力。日常养护责任人应当严格履行养护义务,对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日常养护责任人发现古树名木遭受损害或者出现生长异常等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并对所涉古树名木采取救治、复壮等措施。

  第十四条 禁止采伐古树名木。

  因重大植物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采伐古树名木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有关情况逐级报告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涉及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报告国务院古树名木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移植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移植和养护方案,按照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保护等级,经认定该古树名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一)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实行二级保护、三级保护的古树;

  (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实行三级保护的古树。

  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可能危害公众生命安全,采取修剪、支撑等防护措施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的移植和养护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移植古树名木应当就近实施。

  古树名木移植,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移植费用和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移植费用和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费用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实施下列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一)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

  (二)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

  (三)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

  (四)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

  (五)在古树名木上刻划、架设线缆、缠绕或者悬挂物体等,攀爬古树名木;

  (六)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

  (七)其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选址、建设,应当避开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确需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铺设管线的,应当在施工前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并按照要求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损害。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不符合古树名木保护要求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治理。

  古树名木保护与文物保护相关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开展保护技术、遗传育种、生物学等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二)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以及传统节庆、民俗,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三)开展科普宣教,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四)古树名木属于传统经济树种的,相关权利人依法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由认定该古树名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确认、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置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具有原地保留价值的,予以保留,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分级保护巡查制度,根据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分布地域、长势情况等确定巡查周期,定期开展巡查。

  对位于偏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古树名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动态监控。

  国家鼓励单位、个人举报、制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信息平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数据信息归集至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被检查单位、个人,要求其对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作出说明;

  (二)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四条 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国务院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可以约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应当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涉及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的,处每株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涉及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涉及实行三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有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恢复原状、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涉及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的,处每株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涉及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涉及实行三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全球视频图文新闻

网警重拳打击侵公犯罪|谁在偷窥你的信息?
谁在偷窥你的信息?
谣言背后的“罪与罚”:这些红线绝不能碰
谣言背后的“罪与罚”
2025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举行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一线见闻 | 厚植企业发展沃土
厚植企业发展沃土
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Wang Yi Holds Talks with Danish Foreign Minister Lars Løkke Rasmussen
Wang Yi Holds Talks with Danish ..
莎车县人民法院召开“两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新闻发布会
深入推进“两状”示范文本应用
民政部印发《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这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布
踔厉奋发新征程 | 健康消费加速向新
健康消费加速向新
学习语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向幸福,再出发
向幸福,再出发
怀进鹏在2025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作主旨演讲
推进教育发展与变革
引领全球健康走向更具韧性的未来
关注世界卫生大会
举案释法|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守护个人信息:从“我”开始的安全指南
守护个人信息
王毅谈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五大工程”及落实举措
王毅谈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五大工程”及..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
《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发布
深度关注丨向新向绿向未来
向新向绿向未来
巴楚县三部门联合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
法润青春·护航成长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发布|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正风反腐在身边·变化看得见丨守牢饮水安全
守牢饮水安全
循环利用降低资源消耗 低碳材料实现环境友好
快递包装"瘦身增绿"
记全国先进工作者,山西省忻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曲亚男
愿以担当铸忠诚
学习语 |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
“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
“文明之鹰-2025”联训深化中埃两军互信合作
“文明之鹰-2025”联训
拒不执行?依法执“刑”!巴楚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
拒不执行?依法执“刑”!
广西紧盯蔗糖产业发展堵点淤点强化监督
守护“甜蜜事业”
习近平抵达莫斯科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
习近平抵达莫斯科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
习近平在俄罗斯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以史为鉴 共创未来
深度关注丨“丰”景可期
“丰”景可期
网警重拳打击侵公犯罪|谁在偷窥你的信息?
谁在偷窥你的信息?
谣言背后的“罪与罚”:这些红线绝不能碰
谣言背后的“罪与罚”
2025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举行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一线见闻 | 厚植企业发展沃土
厚植企业发展沃土
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Wang Yi Holds Talks with Danish Foreign Minister Lars Løkke Rasmussen
Wang Yi Holds Talks with Danish ..
莎车县人民法院召开“两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新闻发布会
深入推进“两状”示范文本应用
民政部印发《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这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布
踔厉奋发新征程 | 健康消费加速向新
健康消费加速向新
学习语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向幸福,再出发
向幸福,再出发
怀进鹏在2025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作主旨演讲
推进教育发展与变革
引领全球健康走向更具韧性的未来
关注世界卫生大会
举案释法|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守护个人信息:从“我”开始的安全指南
守护个人信息
王毅谈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五大工程”及落实举措
王毅谈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五大工程”及..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
《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发布
深度关注丨向新向绿向未来
向新向绿向未来
巴楚县三部门联合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
法润青春·护航成长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发布|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正风反腐在身边·变化看得见丨守牢饮水安全
守牢饮水安全
循环利用降低资源消耗 低碳材料实现环境友好
快递包装"瘦身增绿"
记全国先进工作者,山西省忻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曲亚男
愿以担当铸忠诚
学习语 |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
“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
“文明之鹰-2025”联训深化中埃两军互信合作
“文明之鹰-2025”联训
拒不执行?依法执“刑”!巴楚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
拒不执行?依法执“刑”!
广西紧盯蔗糖产业发展堵点淤点强化监督
守护“甜蜜事业”
习近平抵达莫斯科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
习近平抵达莫斯科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
习近平在俄罗斯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以史为鉴 共创未来
深度关注丨“丰”景可期
“丰”景可期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
公众/公民/网民发表评论感言须知:
公众/公民/网民发表评论感言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中国公共传媒、中国公众传媒、中国全民传媒China publics media/中国公众新闻China publics news/中国法制新闻Chinese legal system news等传媒网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全球各国相关法律法规。
一、遵守各国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二、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中国公共传媒、中国公众传媒、中国全民传媒China publics media/中国公众新闻China publics news/中国法制新闻Chinese legal system news等传媒网站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四、您在中国公共传媒、中国公众传媒、中国全民传媒China publics media/中国公众新闻China publics news/中国法制新闻Chinese legal system news等传媒网站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公共传媒、中国公众传媒、中国全民传媒China publics media/中国公众新闻China publics news/中国法制新闻Chinese legal system news等传媒网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五、中国公共传媒、中国公众传媒、中国全民传媒China publics media/中国公众新闻China publics news/中国法制新闻Chinese legal system news等传媒网站信息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六、本传媒结合现代网络科技影视文化传媒的新媒体有生力,借助全球互联网主阵地,为社会/公众/民众/公民人才铺垫一个话语权平台,促进国际之间公众/民众/公民对法律、政策、影视文化传媒交流。合法有效地为公众服务!人人都作守法公民。
七、参与本网发表评论感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制作采编部联系,电话:010-89525216。本传媒系列网站中国公众传媒所有辅助网站属多元发布,敬请多提宝贵意见!真诚感谢您对本传媒网的支持帮助与合作交流。众全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主办 :
★★★★★中国/公众/公共/全民/法治/法制/新闻网 经工信部备案:京ICP备11011765号1至52,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1678号。
制作采编部/影视采编部/发布广告部/会议服务部/代理部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