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长白法院:代表列席审委会 主动接受严监督

发布时间:2012-08-13  来源:法院新闻网/publics nets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8月13日下午,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三楼审委会会议室召开审判委员会,在对一起涉及中学校长贪污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讨论中,经该院院长同意,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专门邀请县人大常委、法制办主任初英杰,县人大常委毛凯等代表到审委会列席旁听及参与讨论案件。

  会上,案件承办人首先详细汇报了审理情况,使人大代表们吃透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在院长金明镇的主持下,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围绕案件的具体事实、社会影响、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人大代表认真倾听审委会委员的发言,深入理解案情,并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案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供审判委员会参考。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询问,承办人一一作出解释说明,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审判委员会作为参考。

人大代表列席审委会并参与案件讨论(成贵/摄)

  讨论结束后,代表们发表了列席审委会的感受和对案件的看法。对于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审委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既可以直接了解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重大案件的工作情况,又有助于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是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之举和司法公开的积极举措,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对院党组和各审委会委员的专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长白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尊重事实、统筹考量、严格适用法律,以公开促公正,真正做到了阳光司法、为民司法。

  近年来,该院创新工作方式,制定并推行《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旁听庭审,直观、近距离地了解法院审判情况,加强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让社会各界参与司法、知晓司法、监督司法,针对本院受理的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易发生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有可能引起集体上访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其他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人大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较为关注的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广泛关注的需经审委会研究讨论等三类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审判委员会,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提高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透明度,确保人民法院裁判的公开、公平、公正。这一成功尝试,深化了司法公开,拓展了人大代表工作空间,受到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讯息来源: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贵)

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张前进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